社会责任

social responsibility

社会责任

不忘初心 集团积极参加“圆梦助学”活动

2017.09.04 1949

为弘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9月4日上午,集团副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监事会主席肖兆新参加了江苏省慈善总会、南京市慈善总会、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一周年暨“9·5中华慈善日”活动,在本次活动上,集团被授予“慈善爱心单位”称号。



据了解,本次爱心公益活动以“爱心点燃希望 铸力脱贫攻坚”为主题,旨在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作为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企业,我司积极参与到此次爱心活动中来,活动现场肖副董代表集团公司与浦口区慈善总会签订慈善项目认捐协议书并向新入学的大学生颁发圆梦助学金。



在做强、做大企业的同时,宏大人始终不忘回馈社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此前为革命老区援建多条通达工程、捐建多所希望学校,捐资千万元设立“宏大青少年人才发展基金会”,每年积极参与共青团“圆梦行动”,至今已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三千多名。

据悉,2016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每年的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